1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稅務部門聚焦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公平稅收秩序,多措并舉強化稅收監管。
一方面,對違規招商引資行為明確“四個不得”紅線,常態化監測整治“政策洼地”與“開票經濟”;另一方面,依托新出臺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推動超7000家平臺報送涉稅信息,有效遏制刷單、虛開等亂象。此外,稅務部門持續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打擊力度,1—11月已查處包括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1818名,查補稅款超15億元,同時對虛開騙稅及違規中介保持高壓震懾,有力維護了稅法權威與市場公平。
明令稅務機關四“不得” 嚴治違規招商
公平的稅收政策是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內在要求。今年以來,稅務部門累計為納稅人繳費人辦理跨區域涉稅業務同比增長近4倍。前11個月,全國省際貿易銷售額占全國銷售收入的比重已達41.1%,較上年同期提高0.8個百分點,跨省貿易額增長的省份數量由去年的19個增加至27個,省際間貿易聯系持續加深,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穩步推進。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蔡自力表示,違規招商引資是影響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癥結之一,有地方為招商引資違規引稅返稅搞“政策洼地”、違規招引“空殼企業”搞“開票經濟”,擾亂市場秩序。
對此,自去年初起,稅務總局對各地稅務機關提出了四個“不得”的明確要求:不得出謀劃策、不得參與配合、不得知情不報、不得放任失管,并嚴肅查處和通報違反規定的典型案例。同時,對各地違規招商引資帶來的稅收收入異常、發票開具異常等情形,專門設置相關指標,進行常態化按月監測和核實處置,重大問題推送相關部門協同糾治。
特別是對搞稅收“政策洼地”、搞“開票經濟”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加大監控和核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督促推動相關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廢止或修改違規招商引資涉稅協議條款。
蔡自力表示,稅務總局已與財政部建立常態化部際會商協調機制,規范政策執行口徑。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另一方面,對不應享的嚴防嚴查,重點緊盯違規騙享風險高的政策,嚴防拆分收入騙享小規模納稅人稅費優惠、嚴查無實質性經營企業違規享受區域性稅收優惠等行為,堅決不讓政策“紅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
7000余家平臺報送涉稅信息 刷單虛開等亂象開始減少
今年6月,我國出臺《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10月1日起,平臺企業首次向稅務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涉稅信息。截至目前,已有超過7000家境內外平臺積極履行涉稅信息報送義務,成效初顯。
今年第三季度,絕大多數平臺內經營者都依法進行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金額同比增長12.7%,線上商戶平均稅負與線下商戶的差異明顯縮小。少數自行申報收入明顯低于平臺報送收入的經營者,經稅務部門提醒后,其中絕大部分也已依法進行了更正申報。
《規定》的實施還帶來了其他積極變化。比如,通過“刷單”虛增流量的行為開始減少;相關“空殼平臺”的數量開始減少,利用平臺經濟違規招商引資的行為得到一定抑制。
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練奇峰解釋,原來一些平臺企業自身不開展實質性經營業務,僅通過幫助其他主體開具發票來虛增平臺注冊地收入,并以此騙取地方獎補。《規定》打破了平臺經濟“注冊地與經營地分離”所帶來的信息壁壘,使這類行為難以遁形。
此前,一些商戶會要求上游供應商不開票,以此壓低價格,加劇了平臺經濟“內卷式”競爭。《規定》實施后,這些商戶出于合規經營需要,會主動要求上游供應商為其開具發票,今年第三季度,平臺內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發票金額同比增長22%。
此外,其他一些過去難以發現的問題,如平臺內經營者未按規定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通過隱匿收入、分拆收入、轉換收入性質、轉變主體身份等方式逃避納稅義務等,也都更容易被暴露和發現,為分類治理、合規經營提供了良好基礎。
針對此前外界關心的報送信息是否會增加各類“小哥”負擔的問題,練奇峰表示,《規定》實施以來,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人員,無需報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稅負都沒有受到影響。
同時,稅務部門嚴格禁止平臺在代扣代繳稅款過程中變相多扣費用,或借此向各類“小哥”轉嫁涉稅義務增加其負擔,后續還將進一步嚴加督促,切實保護平臺上各類“小哥”及家政服務等便民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查處1818名“雙高”人員 查補稅款超15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戴詩友介紹,近年來,稅務部門集中力量依法查處了一批加油站、明星網紅等偷逃稅案件。今年1—11月,共查處3904戶高風險加油站,查補稅款41.63億元;查處1818名包括明星網紅在內的“雙高”人員,查補稅款15.23億元。
同時,持續保持對虛開騙稅行為的高壓態勢,今年以來,共檢查涉嫌虛開騙稅企業6.96萬戶,挽回出口退稅損失86.06億元。在查處違法違規企業的同時,延伸檢查“幫忙”惡意籌劃、串通作假的“黑中介”,今年以來共查處違規涉稅中介484戶。
對實名檢舉的涉稅違法問題,核查后未發現問題的將出具無問題稽查結論,尤其是對網上不實舉報和惡意舉報等行為,第一時間通過官方渠道主動發聲澄清,及時為守法合法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