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地方中小銀行資本補充進程顯著提速,監管層對多家銀行注冊資本變更的批復密集落地。寧夏黃河農商銀行、青海銀行、新疆銀行等一批區域性金融機構,通過定向募股等方式完成增資擴股,而地方財政控股平臺、省屬國企等國資主體的積極入場,成為此輪增資潮中最鮮明的特征。
日前,寧夏黃河農商銀行獲寧夏金融監管局批復,注冊資本由17.33億元增至18.5億元,其定向募集的6667萬股新股,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全資控股的寧夏惠民投融資有限公司全額認購,持股比例達12.78%,成為該行重要戰略股東。新疆銀行的增資中,新疆金融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斥資入股37.77億股,以30.90%的持股比例成為核心投資方。青海銀行6.48億股的募集方案中,西部礦業集團、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等省屬國企的股東資格獲正式核準。
實際上,自去年以來,國資入股地方中小銀行的趨勢已逐步顯現。去年初,漢口銀行完成8.7353億股股份發行,總股本擴容至57.01億股,武漢城建集團、武漢金控集團等11家本地及省內國企成為法人股東。去年7月,上饒銀行完成12.44億股發行,募資總額達38.67億元,43位法人股東均為上饒本地及江西省內市縣國企,國有股占比從2024年末的54.16%躍升至約67%,國有資本在銀行治理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凸顯。
國資入股地方中小銀行,其戰略意義早已超越單純的財務“輸血”,這一行為兼顧區域金融穩定、實體經濟發展與國企資源優化的深層戰略布局,堪稱多方共贏的關鍵舉措。
其一,優化股權結構,筑牢公司治理根基。股權過度分散、股東資質參差不齊、內部決策效率低下等問題,長期制約部分中小銀行的發展。國資主體的入場,不僅提升了股權集中度與穩定性,更以規范的治理理念推動銀行完善股東會、董事會、經營層的治理架構,終結股東內耗,為銀行市場化運營奠定制度基礎。
其二,深化戰略協同,精準賦能地方發展。國資入股讓地方中小銀行與區域經濟發展的綁定更為緊密,地方政府得以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信貸資源流向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優勢產業等戰略重點領域,實現金融服務與地方發展的同頻共振。
其三,強化信用背書,提升市場融資能力。在經濟下行壓力未減、銀行凈息差持續收窄的背景下,民營資本對中小銀行的投資意愿相對審慎,而國資股東的加入,為銀行提供了權威信用支撐。這一背書顯著提振了儲戶、同業機構、債券投資者等市場主體的信心,有助于銀行降低融資成本、穩定負債來源,為業務持續經營注入“強心劑”。
其四,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助力歷史包袱化解。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城商行、農商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2.40%、13.20%,均低于商業銀行15.36%的行業平均水平,資本補充需求迫切。國資注入不僅直接提升了中小銀行的資本實力,更在不良資產處置、風險化解等方面提供資源對接與協同支持,幫助銀行輕裝上陣。
值得注意的是,國資入股也面臨多種挑戰,可能會出現行政干預過度、盲目擴張導致資產質量下滑、“一股獨大”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等問題。對此,必須構建“國有資本主導、多元股東制衡、市場機制運作”的新型治理體系,以制度化方式應對潛在風險。
一方面,要堅守公司治理的獨立性與市場化原則。建立科學的決策制衡機制,明確國資股東的權責邊界,杜絕通過人事任免、考核指標等方式干預銀行日常經營;銀行需堅守服務本地中小微企業的初心,深耕差異化、特色化經營,聚焦實體經濟需求,避免過度傾向政府項目或“壘大戶”。
另一方面,要以資本補充為契機實現“內生增長”。中小銀行應抓住資本補充的窗口期,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提升特色業務競爭力與風險管理精細化水平,將國資“輸血”轉化為自身“造血”能力,真正實現資本實力、經營質效與服務能力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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