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保值”的觀念讓不少人有了“以舊換新”的想法:將家中閑置的舊黃金飾品換成新款,既滿足佩戴需求,又能間接實現資產保值。
浙江嘉興的麻先生去年結婚時,給妻子買了一個5.5克的金戒指,過年前戒指斷了,妻子便到鎮上的老廟黃金店鋪以舊換新,拿回了一枚全新的金戒指。
不過,麻先生感覺新戒指輕了好多,稱了一下才發現,原本5.5克的黃金只剩下2克了。
麻先生表示,5.5克的舊金戒指約值6000元,換新戒指后分量少不止一半,而老廟黃金給的解釋是,他們宣稱的“5G黃金”,不是5克的意思,而是5G工藝,“但我們以為5G足金就是給換5克的意思”。

老廟黃金的發票單據寫有“3D足金”“5G足金”“已說明,明碼標價換明碼標價”等字樣,來源:南方都市報
5.5克黃金戒指,換回了一個2克的一口價5G工藝黃金戒指,麻先生實在是氣不過。事后店家雖退還了133元差價,但麻先生還是覺得銷售人員誤導了妻子,遂提出全額退款,但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麻先生報了警。
老廟黃金店鋪工作人員表示,當時和麻先生的妻子介紹得很清楚,她也在發票上簽了字,并不存在誤導。“我們都是明碼標價,不是按照克數賣的……我在這邊還有一個視頻,監管部門在的時候, 她說的我知道呀,是我喜歡……”該工作人員認為,是麻先生夫妻二人沒溝通好。
而麻先生的妻子則表示,自己沒搞懂什么是5G工藝,也沒注意到新戒指比舊戒指輕了。
最后,在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派出所的調解下,麻先生把5.5克的黃金拿了回來,新的戒指則退還給商家,且麻先生再補償給商家740元。
事實上,此前已出現過“換金”后的產品克重減少的事件,據新民晚報,消費者錢女士指出,她和母親手中有總重46.96克的舊金飾,于10月17日來到一家金店,打算換金。
錢女士表示,自己原本明確要求“以克換克”,最后卻被店員誘導換成“一口價”金飾,46.96克的舊金飾,只換回25.939克新飾品,重量縮水近一半,折算下來每克黃金價格超過2000元,遠超市面正常價格。
那么,這樣的“換金”行為是否該如何構成欺詐,北京中凱(杭州)律師事務所的馬律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所稱的欺詐,是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例如明知無法提供相關商品或服務仍誤導消費者消費。
店家在宣傳以一換一的過程中,確實提供了換購的相關產品,難以認定為欺詐,店家與消費者核心的分歧在于在對產品換購的計價方式理解不同。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主張訂立合同時存在構成重大誤解,要求解除合同,雙方相互返還換購的首飾。(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南方都市報、錢江晚報及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