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債券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26年3月9日起實施。
《通知》細化科技型企業認定標準,分層分類管理科技型企業募集資金用途,引導企業發行中長期科技創新債券,提升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的便利性度,推動完善投資端機制建設等。
據悉,《通知》的發布是為了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鼓勵更多資金流向科技創新領域,助力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金融體制。
優化完善科創債機制
為進一步支持成長期、成熟期科技型企業發行中長期科創債,用于加大對科技創新領域的投入,同時引導股權投資機構發行長期限科創債,帶動更多資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結合債市特點,圍繞主體認定、資金用途、債券期限、配套機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優化措施。
一是細化科技型企業認定標準。明確支持由相關部委基于創新能力和水平評定的“7+6”類科創稱號企業,強化專利型科技企業認定標準,加大科創債對具備核心技術實力的創新主體支持力度。
二是依據研發強度分層管理募集資金用途。將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研發支出與資金使用靈活度掛鉤,引導資金直接流向科技創新領域。
三是鼓勵發行中長期債券。支持科技型企業和股權投資機構發行中長期科創債,更好匹配科技研發和股權投資的資金特征。
四是提升對民營企業的包容性。民營企業發行科創債可靈活設置募集資金用途,更好匹配企業融資需要。五是持續完善配套機制。提升股權投資機構發行便利,推廣“常發行計劃”和靈活增發機制,鼓勵創新評級方法,完善主承銷商評價機制,鼓勵投資機構優化考核評價體系,推動科創債指數及指數化投資產品發展。
交易商協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跟蹤市場情況,不斷完善配套機制,加大培育力度,推動金融資源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切實提升債券市場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強度和水平。
據悉,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銀行間市場于2025年5月7日推出科技創新債券,并取得階段性成效。截至2026年2月末,銀行間市場已累計支持351家非金融企業發行科創債9748.5億元,其中86家民營企業發行科創債2170億元,占全市場民營企業科創債規模九成。同時,積極支持16家科創板、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科創債,并引入52家首次發行人,行業分布于創業投資、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設備制造等科技創新領域。發行期限以中長期為主,科技型企業平均發行期限2.32年,股權投資機構平均發行期限5.63年,發行企業廣泛分布于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提升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創債便利度
《通知》明確了支持科技創新相關稱號的范圍。除《關于推出科技創新債券 構建債市“科技板”的通知》明確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七類稱號以外,支持由相關部委基于企業創新能力和水平評定的其他科創稱號,包括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科改示范企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或優秀場景)、農業農村部重點實驗室(企業)、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世界一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創新型企業等六類稱號。
《通知》提升了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的便利。優化發行流程,鼓勵股權投資機構使用“常發行計劃”,減少重復性信息披露。根據實際資金需求,股權投資機構可“一次注冊、多次發行”。鼓勵股權投資機構采用“增發”機制,在已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存續期內,以相同要素向市場增發新份額,上市后與原科技創新債券合并交易、托管,提升募集資金獲取時效,提高融資與投資進度的匹配性。
《通知》積極支持“硬科技”企業發展。鼓勵主承銷商積極服務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等關鍵領域企業,引入獨角獸、瞪羚等硬科技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通過設置附認股權、知識產權質押、投資者保護等特殊條款,提高投資人認可度。探索將主承銷商引入科技創新債券首次發行主體情況,納入主承銷商執業情況市場評價。
此外,《通知》還推動完善投資端機制建設。引導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的投資力度,優化考核評價體系,鼓勵投資人遵循組合投資規律,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推動銀行間市場科技創新債券指數建設,鼓勵銀行理財、券商資管等推出指數化投資產品,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率。
責編:楊喻程
排版:汪云鵬
校對: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