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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琦
2026-03-03 23:01
人民財訊2月25日電,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服務宜居安居,促進職住平衡,聚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確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一是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三是符合條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證》群體可在本市購買住房。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按照上述規定,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自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外購買住房不限套數,在外環內限購1套住房;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內限購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