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布樓市“滬七條”。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5部門2月25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或“滬七條”),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自購房之日前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1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外購買住房不限套數,在外環內限購1套住房;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在外環內限購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此次發布的“滬七條”體現了對各類住房需求的進一步支持,尤其包括職住平衡、宜居安居、剛需改善等需求維度。對于即將到來的樓市“小陽春”關鍵時間點,上海的各類寬松政策將促進購房需求進一步釋放,并和全年去庫存等工作緊密結合。
降低購房門檻 增加購房套數
根據《通知》,三類情況下的購房將進一步“松綁”:
對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對在上海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對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在上海市限購1套住房,無需提供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
嚴躍進表示,“滬七條”進一步降低了非滬籍家庭在上海購房的門檻,此前非滬籍家庭滿足1年社保的情況下,僅可認購外環外的住房,而現在則擴大至全市。“滬七條”還增加了可購房套數,對于滿3年社保的非滬籍家庭,在外環內可認購兩套住房。
“《通知》立足在滬穩定居住群體的購房需求導向,允許持有滿5年的居住證即有購房資格。換句話說,過去限購政策主要看社保繳納年限,但新政下也可以和居住證年限掛鉤。”嚴躍進說。
進一步落實“認房不認貸”
《通知》還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一步優化。其中明確,將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疊加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積金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可達到324萬元。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予以提高。
對于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上海市繳存人家庭,在上海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當前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嚴躍進表示,此次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進一步放寬,即落實“認房不認貸”。新政前,若公積金貸款次數滿兩次,后續購房將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新政后,只要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公積金已結清,則繼續享有公積金貸款權利。這使得更多住房置換家庭可獲公積金貸款支持,促進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釋放。
“滬七條”還擴大了多子女家庭購房支持范圍。其中,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適用范圍從購買首套住房拓展至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上海市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
對于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通知》明確,對購房人于未成年時(或于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前)已與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擁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購或置換住房后,該住房仍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擁有住房外),暫免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
嚴躍進表示,2023年以來,上海出臺多輪房地產優化政策,綜合性和系統性較強,涉及限購、土地、金融、財稅等多領域政策調整,也包括當前動遷安置房票試點以及國企收購二手房等創新舉措。此類政策發揮了“組合拳”效應。
“‘滬七條’將促進各市場之間的循環健康發展,尤其是帶動置換鏈條的順暢。”嚴躍進表示,例如,相比此前市區購房需3年社保的要求,當前非滬籍家庭僅需滿足1年即可購房,即入市節奏有望加快。其若認購一套二手房,則將帶動房東的房源掛牌出售和置換,并帶動包括新房市場的去庫存。各市場之間將形成更為良性和互動的循環機制,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校對:王蔚